关于2024年辽宁省营养师协会申报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结果的公示
按照《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的通知》(辽科协办发[2024]62号)要求,经单位申报、专家评议等程序,拟对《“辽派中医”学术经验和技能活态传承培训会》项目进行申报,现将项目申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营养师协会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。反映情况时,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。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。凡匿名、冒名、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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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营养师协会
2024年9月20日